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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26335次时间:2024年8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工作,主要职能是:

  (一)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向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巡察工作材料。

  (三)具体组织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四)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县区和有关市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检查评估工作,指导巡察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抚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25.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25.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243.01万元,降低25.09%,主要原因:受财力影响,部分项目经费未能支付。

  (二)支出总计725.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6.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8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2万元。

  2.项目支出218.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12%。主要包括巡察业务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43.01万元,降低25.09%,主要原因:受财力影响,部分项目经费未能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1万元,项目支出218.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3.01万元,降低25.09%,主要原因:受财力影响,部分项目经费未能支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7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7.2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年初预算安排不足的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8.49万元,主要是巡察业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财力影响,部分项目经费未能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1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7.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位退休人员领取未生育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0.27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减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85万元,主要是机关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不存在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22.7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78万元,主要是机关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减少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46.6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60万元,主要是机关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导致缴费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预算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接待预算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4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0.92%,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无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按照财政部门年初下发的2023年预算批复中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考核的要求,强化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和落实,全面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任务。

  (2)按照财政部门年初下发的2023年预算批复中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考核的要求,强化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管理和落实,全面开展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 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 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 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 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 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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