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抚顺市第三医院原院长田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8666次时间:2026年2月10日
日前,经抚顺市委批准,抚顺市纪委监委对抚顺市第三医院原院长田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辉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货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田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抚顺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