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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抚顺市东洲区纪委监委“三步走”划定政商交往红线
来源:东洲区纪委监委浏览:9977次'时间:2020年9月27日

    抚顺市东洲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切实整治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划定政商交往红线、底线,为东洲区振兴发展助力护航。

    一、踏好第一步,排查问题明确目标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问题无死角。针对公务员违规办企业问题,区纪委积极推动区内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填写《东洲区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统计表》,组织公职人员填写《东洲区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并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核查问题无盲区。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成立核查小组,对省委巡视东洲区反馈的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再排查、再摸底。三是直达思想根源,及时处置零遗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响警钟,督促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切实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从思想上遏制“官商一体”的行为。

    二、走稳第二步,严查快办分类施治

    一是梳理核实,认领整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上报的自查情况逐个甄别核实,认定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个人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区分情节,分类施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坚持以点带面、严查快办,找准症结,分类解决。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弄清公职人员所犯错误的基本事实,按照错误的性质、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三是监督检查,精准问责。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5次,对发现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为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区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反馈的39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全部进行初步核实,对其中8人予以立案,分别给予处理。

    三、跟进第三步,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一是惩防联动,强化警示效果。建立健全惩防联动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排查问题,对发展问题及时统计汇总并予以纠正,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强化日常监管理,经常性开展提醒教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好准入关口,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人员信息数据比对,对公职人员违规登记注册经营企业的要及时停办或劝退,对了解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报告。同时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二是畅通信访渠道,编织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协作区的作用,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派发宣传单、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检举控告的权利,在全区营造严禁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氛围。三是多方联动,实行长效监管。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区监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坚决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意见》,明确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等10类违规违纪行为,建立监管单位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问题排查,切实实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以整改促规范,明确政企交往“临界点”,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严明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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