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抚顺县上马镇温道村党支部委员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者:抚顺县纪委监委来源:抚顺县纪委监委浏览:3690次'时间:2023年3月2日

李伟,抚顺县上马镇温道村党支部委员。2014年,因大伙房水源保护区退耕还草,需要征用温道村村民土地,李伟在明知未将其妻子张雪名下土地进行调整且张雪名下土地租金已由其岳父领取的情况下,以将张雪名下土地转入其名下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为由,虚报被征用土地面积并据此与上马镇政府签订租赁协议及补偿协议领取土地租金,截至2021年末(2022年租金尚未发放)李伟共多获得土地租金4,992元(租金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

    2022年3月,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李伟违纪所得4,992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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