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
来源:清原县纪委监委浏览:10434次'时间:2020年9月1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8月28日和31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南口前镇海阳村、英额门镇孤山子村、北三家镇北三家村、枸乃甸乡侯窝棚村、敖家堡乡于家堡村、红透山镇沿水沟村、大苏河乡杨家店村、湾甸子镇龙头村等74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党组织及所在乡镇党委反馈了村级共性问题整改验收专项巡察意见。同时,向枸乃甸乡枸乃甸村、线金厂村、朱家堡村、北大林村和英额门镇英额门村、椽子沟村、大石沟村、长春屯村共8个行政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意见。会上,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意见,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要求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反馈给各村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力以赴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党委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组织领导责任,安排部署好所辖村(社区)的整改落实工作。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所辖村的整改工作要切实做到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研究,推进巡察整改见底见效。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和所在乡镇党委,纷纷表示这次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准确、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完全接受、坚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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