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十三届抚顺市委第二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来源:顺城区委巡察办浏览:5359次'时间:2022年3月28日

3月2日,我市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十三届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颖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并宣布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强调,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为人民服务,推进我市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是践行法治理念,促进遵规守矩的现实需要。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以专项巡察的实际成效为全市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开篇”“破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专项巡察的特点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的特点,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抓住典型问题,形成全过程震慑。要加强上下联动,主动加强与省委巡视组和县区巡察组信息交流,共同研判形势,搞好监督互动,形成监督合力。要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提升巡察质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巡察工作高效开展。要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强化纪律规矩,严守巡察工作职责边界,自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实现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双提高”“双促进”。

本次会议标志十三届市委第二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正式启动。本轮巡察共安排5个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法院、抚顺高新区党工委及7个县区法院等23个市、县直部门、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其中对7个县区法院进行提级巡察。3月上旬进驻,5月底前结束,巡察时间2个半月。

按照省委要求和市委部署,县区党委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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