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如何区分和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来源:新抚区纪委监委浏览:10815次'时间:2020年12月26日
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有效方式。11月17日,第四纪检监察室全体成员利用办案间隙,查阅相关资料,共同学习了如何正确书写纪检监察建议书及如何区分和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一、厘清概念,科学把握适用情形
纪律检查建议主要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就所涉及的人员或组织,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的处理建议。监察建议是指监察机关依法根据监督、调查结果,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
二、同样是建议,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一是依据和实施主体不同。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的依据是党章党规党纪,提出监察建议的依据则是法律。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实施主体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家建议书的实施主体则是国家监察机关。
二是适用的对象和情形不同。纪律检查建议书通常是纪检机关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管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更多针对的是违纪党员;监察建议书则更多针对单位本身存在问题需要整改或者完善。
三、强化三个环节,促进两个建议增效
一是强化监督。我室在对相关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后均能跟踪督办,详细了解被建议党组织或单位对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出落实建议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运用结果。将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对被建议党组织或单位的日常监督中去,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被建议党组织或单位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情况,及时生成新的问题线索,彻查具体是哪一环节存在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