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三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2316次'时间:2023年9月27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现将3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普惠金融部原总经理林子涵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2月4日晚,林子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96.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3月,检察机关对林子涵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5月,林子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市供水集团监察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副大队长金大鹏饮酒驾驶问题。2023年4月7日晚,金大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51 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金大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宾满族自治县通沟林场工会主席纪鹏饮酒驾驶问题。2023年3月8日晚,纪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48 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纪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述3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等问题。酒驾醉驾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更是严重践踏党纪国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酒驾醉驾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成为滋生利益输送和搞小圈子、团团伙伙的温床。

当前,第二批主题教育已拉开序幕,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将此通报传达到每名党员、公职人员,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风腐一体纠治,坚持系统思维、风腐同查,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进一步织密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的“监督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形成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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