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红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4264次'时间:2024年2月5日
日前,经中共抚顺市委批准,抚顺市纪委监委对抚顺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红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夏红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医疗服务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产权办理、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夏红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抚顺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红军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