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抚顺市第四医院原院长张雷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1423次'时间:2024年8月20日

日前,经抚顺市纪委监委指定,新宾县纪委监委抚顺市第四医院原院长张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张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抚顺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版权所有: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抚顺市监察委员会 中文域名:中国共产党抚顺市纪检委员会. 政务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邮编:113006
  总访问量:6088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