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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要闻
辽宁省盘锦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尚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311次'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尚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尚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工录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企业摊派费用,破坏营商环境;违规设立“小金库”;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环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王尚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尚君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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