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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审查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李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36681次'时间:2021年9月15日

据抚顺市纪委监委消息: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李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民简历

李民,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9--1988.09辽宁省司法学校司法专业学习;

1988.09--1992.06抚顺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2.06--1994.11抚顺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4.11--1997.03抚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7.03--1998.03抚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1998.03--1999.02抚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1999.02--2003.03抚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3.03--2006.02抚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02--2007.04抚顺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7.04--2009.07抚顺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07--2010.06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10.06--2011.04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11.04--2015.05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15.05--2017.01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17.01至今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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