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原局长夏双杰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32565次'时间:2021年7月9日

日前,经中共抚顺市委批准,抚顺市纪委监委对抚顺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原局长夏双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夏双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调整等方面收受礼品,在向组织说明问题时隐瞒事实、避重就轻;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干扰案件办理,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夏双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背弃职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同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抚顺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双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抚顺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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