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抚顺市矿务局总医院原院长吉化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6624次'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日前,经抚顺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新宾县纪委监委对市矿务局总医院原院长吉化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吉化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吉化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吉化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