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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五一”节期间 市纪委多措并举 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7771次'时间:2014年5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确保“五一”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提前谋划,全面部署,联合检查,严肃追责,在全市营造了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一、提前谋划,注重宣传教育

1、新闻媒体发出通知,做到“早安排”。428-29日,市纪委在全市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五一”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在抚顺电视台、抚顺电台、辽东网和抚顺日报播(刊)发。一是重申纪律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狠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打好“五一”期间纠“四风”的主动仗,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当表率、作示范,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上率下,不断凝聚党心民心。三是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要求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对工作不力出现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2、发送廉政提示短信,做到“早提醒”。429日、30日,市纪委先后2次向全市500余名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示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纪律,禁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节礼和公车私用;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营造了廉洁从政、和谐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上下联动,加强监督检查

1、下发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430日,市纪委制定了《关于“五一”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对“五一”期间全市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一是明确了检查重点。专项检查主要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出入私人会所为重点。二是明确了检查地点。以全市辖区内的各大中小型酒店、酒行、农家乐山庄、高速公路出入口、各大景区停车场为检查地点。三是明确了检查方式。会同各县(区)纪委,协调市交警支队组成暗访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2、拓宽检查方式,进行全面监督。一是开展明查暗访。市纪委组成2个暗访检查组,各县区组成26个暗访检查组,并协调交警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酒店、私人会所、歌厅、洗浴、商场、农家乐山庄、高速公路出入口、风景区停车场等8类场所进行了为期3天的明查暗访。二是进行集中检查抽查。全市统一检查抽查时间为51日上午、晚上,2日中午、晚上。市纪委于2日晚上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对商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了抽查。三是电话查访。集中对全市10余家单位节日值班情况和车辆在位情况进行了电话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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