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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清原县大苏河乡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来源:抚顺市纪委浏览:7129次'时间:2014年11月17日

大苏河乡党委、政府通过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和村干部会议及各种培训会,都要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促进党员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一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每次召开会议之前,都会做好充分准备,将有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资料装订成本分发给参会人员,集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留存保管好学习资料,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抓好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二是结合实际建章立制。结合本乡实际,认真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逐级逐人签订责任状,要求乡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特别是在节日期间,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消费,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组织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形成合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抓住节点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在乡上下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对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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