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20日,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工作全面展开,5个市委巡察组分别进驻9个市直部门和4个乡镇,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在乡镇巡察工作动员会上,有关县委领导出席并讲话。
本轮巡察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市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抚顺市委员会机关党组等9个市直部门和清原县清原镇、红透山镇,新宾县新宾镇、南杂木镇等4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
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履行好政治监督的职责使命。其中,常规巡察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紧扣经济发展、信用、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经营等八项环境,检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情况。通过巡察,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为推动抚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5个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时间。巡察期间,设置巡察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及电子邮箱。本轮巡察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常规巡察重点受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巡察组接听举报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5月11日。
第十三届抚顺市委第六轮巡察举报方式一览表
组别 | 被巡察单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政信箱 |
市委第一巡察组 | 市委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机关党组 | 18241335396 | 18241335396@139.com | 抚顺市 第A301号 专用信箱 |
市委第二巡察组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协抚顺市委员会机关党组、市委统战部 | 13704133536 | 13704133536@139.com | |
市委第三巡察组 |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 | 13941348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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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 | 清原县清原镇、红透山镇 | 13500434702 | 13500434702@139.com | |
市委第五巡察组 | 新宾县新宾镇、南杂木镇 | 15242376346 | 15242376346@139.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