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我市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正式启动。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新部署、新要求,对本轮市委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呼延广玮宣布了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巡察机构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既要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又要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器。
会议强调,本轮巡察要重点突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突出对落实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突出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会议要求,市委各巡察组要落实好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监督重点,加强贯通融合,深入查找和纠治政治偏差。全体巡察干部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打造一支巡察铁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共安排6个市委巡察组,对抚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抚顺热力有限公司党委、抚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抚顺银行党委、市检察院党组、抚顺县检察院党组、清原县检察院党组、新宾县检察院党组、新抚区检察院党组、望花区检察院党组、东洲区检察院党组、顺城区检察院党组、矿区检察院党组、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党组、河北地区检察院党组共16个企业和检察院党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