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浏览:24324次'时间:2022年1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抚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巩权等人利用工作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1年3月,巩权带领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康世伟和执行局工作人员李晓宏、孙铭赴海南省三亚市开展案件执行工作。在未查询到相关房产信息的情况下,巩权等人未及时安排返程,而是滞留三亚市一天,借机到大东海、亚龙湾、鹿回头等旅游景点游玩,返回单位后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共计5124元。2021年11月,巩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康世伟、李晓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原民警刘志铁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4年10月至2020年3月,刘志铁先后向2家管理和服务对象索取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使用,共计20500元;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刘志铁先后4次按月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共计8000元。刘志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1年9月,刘志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抚顺市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小平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王小平利用职位之便,先后13次违规公款接待相关人员,并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共计20505元。2021年12月,鉴于王小平在组织初核前主动退回违纪所得并配合审查调查工作,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底线,自觉远离“一条烟”“一杯酒”“一张卡”“一桌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大数据意识,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通过数据筛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予以痛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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