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进一步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清原满族自治县原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和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局)相互推诿扯皮问题。2019年5月,清原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和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局)在处理无证运输苗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指责、推诿扯皮,造成运输车辆及所运苗木被扣押三个多月之久,致使苗木全部枯死。同时,2019年1月,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在无处置权的情况下,违规扣押运输车辆及所运针叶颗粒碳长达38天。2020年11月,县政府副县长孙天宇被建议免去现任职务,原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人奚广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荣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自然资源局林政稽查队副队长徐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抚顺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时任副主任科员郑子轩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问题。2018年10月,郑子轩无视相关规定,以收取“评审费”的名义,先后两次通过某咨询公司收取7家企业评审费共计5.7万元,增加企业负担。2019年12月,郑子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3.顺城区车改办时任主任汤华、机关事务管理局时任局长吴丽书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1月,汤华、吴丽书等4人,在顺城区两场公车拍卖过程中,作为委托方负责临场监督工作,未对强迫交易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放任国有资产发生流失风险。2020年10月,汤华、吴丽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2名责任人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4.望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曲福南、市容一中队中队长刘丁一、市容二中队中队长李凌杰乱作为问题。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曲福南、刘丁一、李凌杰在处理“窗改门”问题时,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滥用执法权限,以罚款代替执法。2020年4月,曲福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丁一、李凌杰受到批评教育。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推动我市转型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汇聚起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为我市转型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坚决破除工作中的歪风陋习,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核心,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见真章”、“动真格”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我市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