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狠刹违规吃喝和酒驾醉驾不正之风,现将三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清原满族自治县夏家堡镇林业站护林小队队长蔡俊芳再次酒驾问题。2023年11月29日晚,蔡俊芳独自在饭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检测数值为32mg/100ml,因其2017年5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属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蔡俊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中学原校长米庆伟酒驾问题。2023年6月29日晚,米庆伟在家饮酒后,外出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米庆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顺城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党政群工作部部长吕波酒驾问题。2023年9月7日晚,吕波在家饮酒后,外出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吕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公职人员不知敬畏、顶风违纪,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损害党员、公职人员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违规吃喝和酒驾醉驾不正之风的危害,引以为戒,任何时候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必须时刻心存敬畏、严守底线,自觉成为酒驾醉驾“绝缘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扛牢管党治党责任,拓宽全面从严治党深度和广度、提升纪律建设实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查处酒驾醉驾问题协作机制,既要从严从快查处酒驾醉驾的党员、公职人员,又要深挖彻查“酒局”、“饭局”背后的利益输送、请托办事、搞“小圈子”等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