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湖南郴州:对"为官不为"行为进行严肃整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7469次'时间:2014年12月29日
湖南省郴州市纪委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干事就难免犯错,不干事才不会违规”、“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错误认识,出台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五个一律问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为官不为”的行为进行严肃整治。
《实施细则》明确,“为官不为”是指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行为。对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行“五个一律问责”: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的一律问责;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的一律问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履职尽责的一律问责;管理不严,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当“老好人”的一律问责。
《实施细则》出台后,郴州市严肃查办了一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件,共问责处理干部57名。苏仙区水务局副局长徐成雁在兼任苏仙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区农垦场非法采砂场监管不到位、整治不得力,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郴州市还举行了整治“为官不为”专场电视问政,现场曝光了校园周边网吧禁不住、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成摆设等6个方面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