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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东洲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实招求实效
来源:东洲区浏览:7338次'时间:2014年5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东洲区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抓宣传,营造氛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东洲区通过召开常委会、领导干部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从中央到地方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利用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对贯彻落实从中央到地方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宣扬规定中的新会风、新文风、新作风和新风尚,在全形成认真学习、广泛监督、抓好落实的社会氛围。目前,召开常委会1次,领导干部大会2次。电子屏幕滚动宣传9次,发送手机短信1000余条。

    二是强措施,健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东洲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将中央到地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及实施细则细化为9个方面33条具体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定印发《2013年东洲区深入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推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东洲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十条禁令”》《关于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抓好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定,建立起了一套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人事局坚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开通举报电话,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干部作风转变、厉行节约等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开展明查暗访10次,检查单位100多个(次),1人被全区通报批评

    四是加大惩罚力度,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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