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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抚顺县纪委“四步走”专项整治村、社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来源:抚顺县浏览:7332次'时间:2015年7月22日

一是敲响廉政警钟,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在全县8个乡镇15个重点村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巡回讲座,培训内容为村干部应该遵守的廉政规范,用县近年来发生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社区、村级干部。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同时,对全县社区、村干部提出“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纪念品、外出旅游等方式变相拉票。在电视台、电台开设七一廉政专栏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成果。将发生在村干部身边的案例制做廉政教育警示板30个,在全县各单位展出。制订了《抚顺县社区、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汇编》共5000册下发到全县基层党员干部手中。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实现监督“网络”全覆盖。增设信访举报电话9个,同时增设网络举报平台增设手机二维码扫描,设置举报箱10个,在全县95个村务公开公示板公示抚顺县纪委信访举报方式,纪委信访室派专人到9个乡镇12个重点村讲解信访举报正确方法,制做了抚顺县纪检监察机关便民联系卡5000个,卡上标注了9个信访举报电话、纪律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下发到全县各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将全县党员干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建设了群众监督社区、村级干部的举报平台。

三是整合排查资源,加大惩治力度。成立“三个专项活动整治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三个乡镇的排查和案件查处工作,联合农业局、民政局抽查全县重点村的村级财务管理,对基层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十个重点领域”认真排查,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无所遁形。

四是严字当头、强化执纪问责,做到“限时查结,问责到底”。实行村、社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办制度,明确查核工作的负责人和承办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对查核属实的案件和无为、乱作为者坚决问责到底。对因领导不力、监管不严而出现的相关案件,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每月15日召开专项行动调度会,汇报前段工作进展,安排下步工作,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凡是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案件,在20日内查结,对20日不能查结的案件要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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