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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抚顺县严格落实“约法三章”抓实政府廉政建设
来源:抚顺县浏览:7628次'时间:2014年5月8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约法三章”指示精神,抚顺县“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政府廉政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制定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实现缩减、透明。制定了《抚顺县公共接待标准》,全县上下形成勤政廉洁之风,自觉减少“三公”经费支出,201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较2012年减少616.46万元,下降20.4%,其中,仅公共接待费一项就减少了872.7万元。同时,逐步扩大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做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预算部门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逐步公开支出政策,财政规划等相关内容。制定了《抚顺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制定了《抚顺县政府采购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全年节约资金233万元,节约率到达5.5%。

严格管理,公车使用实现规范、节约。根据车辆使用需求,修改完善了《抚顺县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细化公车使用审批、公车牌照管理、公车驾驶和监督制度执行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启用车辆微机管理系统,为全县办公车辆安装GPS,24小时监控车辆所处位置和运行情况。创新措施,将车辆行驶里程与油耗、车辆损耗挂钩,有效的实现了节能环保,2013年公车使用费用支出479.1万元,同比下降5.9%

    全面改造,办公用房面积实现合理、适用。制定并下发了《抚顺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意见》,对超标准面积办公用房进行办公人员调整,按照标准面积整合办公室。对于超标准房间进行隔断处理,一间分为两间,对于有业务用房需求的部门,改变房间使用用途,增加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对于无业务用房需求的部门,超标准的房间一律腾退。对办公室与会议室合用的房间进行永久性隔断,分隔成两间符合标准的办公室,增加了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全县县直部门75家机关办公用房实际面积26741.7平方米,按照标准整改后节约使用面积2167.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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