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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清原县转职能抓重点强化基层案件查办
来源:清源县浏览:7690次'时间:2014年5月9日

清原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要求,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主抓手,深挖案源线索、调度督办案件、协调联动办案,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惩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案源线索管查。在案件线索收集上,注重在执法检查、各项专项治理和民心网投诉件中深入挖掘,确保案源线索有增无减;在案件线索管理上,把举报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工作保密;在案件线索办理上,由分管工作领导签批,相关室负责,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排查,提出查办意见,确保办理质量。

二是强化案件调度督办。坚持把定期调度和重点督办作为推动案件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和常态机制。实行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基层纪委书记参加的调度会,对调度2次以上工作仍无进展的下发督办函,对督办案件超期不结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年度考核扣分,对督办案件久拖不结造成群众上访产生负面严重影响的工作责任人诫勉谈话。

    三是强化办案协调联动。制定《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中相互协作配合的规定》,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部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着力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014年一季度,全县共受理群众举报111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0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1件,处分党员干部25人,创历史同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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