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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清原县纪委监察局细化方案采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清原县浏览:7548次'时间:2014年5月9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清群组发[2014]4号)下发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部署工作,安排相关室细化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事关党风政风建设,是全县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县纪委监察局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环节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抓细、抓实、抓好。制定各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牵头领导、牵头部门、牵头单位要树立问题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协调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立说立行,带头整改,确保把每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领导责任。按照《清原满族自治县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涉及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的专项整治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关室,层层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巧立名目、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多个方案,于2014年3月30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下发到全县基层单位,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等不靠,即知即改,把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检查和问责。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采取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促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专项整治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举报的相关问题和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适时在全县通报;对整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走形式、搞变通,甚至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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