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临近,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有效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四风”,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明确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2.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3.严禁在婚丧喜庆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4.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住宿等接待;
5.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7.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等活动安排;
8.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节礼;
9.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10.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同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五一”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带头慎终如始地抓好疫情防控。
二、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采取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破除特权思想,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三、聚焦主责主业,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委将组织进行明察暗访,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受理监督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还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56886089
中共望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