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一系列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落到实处,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经乡党委、政府、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惠民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党委书记挂帅,带队督办。成立红升乡惠民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班子成员和纪委班子成员担任,分管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包村干部统筹协调和督导各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村也要相应成立由村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到位。
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惠农资金或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在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等。
三是全面自查,迅速整改。乡政府各站办所、村,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近三年内惠农政策资金项目,对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及时整改上报乡领导小组,坚持立行立改原则,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并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乡纪委牵头,组织审查组对全乡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惠农落实情况座谈会,征集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对全乡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对涉农信访问题台账,乡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