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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新宾县:组建纪检监察协作组 合纵连横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全覆盖
来源:新宾县纪委监委浏览:16926次'时间:2018年5月24日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精神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5月10日,抚顺市新宾县纪委监委在借鉴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新宾县纪委监委成立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方案》,成立六个纪检监察协作组。协作组整合了全县监督力量,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全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标志着新宾县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开启了新征程。

合纵连横,整合监督力量,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

纵向连接。协作组组长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兼任,副组长由有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能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成员有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乡镇专职纪检委员(干事)。县纪委监委领导、县纪委监委中层干部、乡镇(县直)纪委书记、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四个层级的监察力量通过协作组纵向连接整合在一起,形成监督合力。

横向联合。按照“职能相近、大小搭配、办公地点接近”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分别将乡镇划片、县直部门划区域,分成六个协作区。打破原来县直纪委(纪检组)1个人和乡镇纪委1至2人的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将3名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个乡镇纪书记和3名乡镇纪委专职纪委委员(干事)横向联合在一起,形成每个协作区内9至10人的协作组,有效盘活基层纪检监察现有人力资源。协作组实施9+3工作模式,即:每个协作组监督9个县直部门和3(或2)个乡镇,实现对全县54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15个乡镇的监督全覆盖。

“9+N”监督模式。聘请194名村监会主任、社区委员和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正风肃纪监督员,以县委名义下发方案,明确正风肃纪监督员职责,进一步拓展监督队伍,扩大监督力量。将正风肃纪监督员队伍纳入协助组监督工作,每个协作在队伍上形成了9+N监督模式,即: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人+乡镇纪委书记3人+乡镇专职纪委委员3人+正风肃纪监督员N人。从组织层面上破解“谁来做”的问题。

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执纪实效。

明确工作任务。协作组主要有四项工作任务,具体到实际工作就是做好“四查”:一是信访核查,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信访件的核查核实工作;二是案件调查,对掌握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按照案件调查的有关要求推进工作;三是重点督查,包括专项督查,参与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各项督查工作;四是日常监督检查,包括组织明察暗访,对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所监督单位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六大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突出监督重点。协作组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监督所辖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问题不能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解决处理问题是渎职”的理念,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处理,体现执纪有威、监督有力,问责有效,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实施统一管理,激发监督动力。提高监督执纪合力。

统一管理消除顾虑。协作组是县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坚持“县纪委监委干什么,纪检监察协作组就干什么”的原则开展工作。协作组向县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代表县纪委监委行使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这样解决了基层纪检干部“人熟难办案、同级难监督”老大难问题,消除了工作顾虑,大大增强监督动力。

强化理念形成合力。协作组的成立改变乡镇(县直)纪委原来的“单兵突进”模式为“集体作战”模式形成合力。每个协作组有9—10人“兵强马壮”,成为县纪委监委新生的一方力量,协助区内哪里有需要,“拳头”就打向哪里,问题就解决在哪里。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在工作上、生活上额外关心、爱护协作组成员,旗帜鲜明地支持履职尽责。积极畅通协作组与纪委监委机关之间、各协作组之间的交流渠道,做到思想共识、感情共融、行动共振、工作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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